第12章 低贱不是任人欺凌的理由-《沉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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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初的手指轻轻拨弄着桌面上搭建好的多米诺骨牌,她轻轻一推,骨牌瞬间依次倒下。
即便是放得最远的那块骨牌,倒下不过是时间问题。
南初抬眸看着sk,“拿到蒋金山出轨的证据后,你那边立刻行动。”
sk眼神一亮,“好,我随时准备着。说实话,我还挺期待看到日后蒋金山跟姜淑华离婚,蒋沐瑶会选择跟自己更亲近的妈妈呢?还是会选择有权有势的爸爸?”
南初跟sk相识,是在十年前。
那场大火烧死了她的父母,南初是唯一在那场火海中死里逃生的人。
但也因此被大火毁去了半边脸,恐怖犹如鬼魅。
一个失去亲人、失去容貌的十六岁少女,如何才能在这个吃人的社会独自活下去?
南初想到了自杀。
自杀之前,她将自己身上剩下所有的钱全部捐给了孤儿院。
那些钱不多,她只是想最后再做一件好事,然后孑然一身地离开这个世界。
而sk,就是生活在那间孤儿院里的孤儿。
他们因为一次捐助而意外结识。
不,那也不算意外。
因为,就在南初转身离开孤儿院时,sk追了出来,站在她身后问,“你是崇德高中的学生吗?你认识一个叫沈小雅的女孩吗?”
沈小雅,南初当然认识。
因为不久前,她刚刚因为受不了蒋沐瑶的霸凌选择跳楼自杀。
很快,南初就会成为下一个。
时隔多年,南初依旧记得跟sk的初次相见。
sk走到她面前, 仰头对着她说,“沈小雅是我的姐姐。低贱不是任人欺凌的理由,你想不想……跟我一起复仇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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