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新来的县尉-《大唐嫡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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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涛突然被杀打乱了众人的计划。胡涛和张芳是李复来富春县交的最早的两个朋友,胡涛在李复心中就像亲哥哥一样。
李复没用仵作,亲自查验了胡涛的尸体,只有颈部一处伤,可见伤他之人,身手远远高于他。左手手心靠上部分有一划痕,很深,右手中指和无名指的指肚都有一道切痕,两指并拢成捏刀状之时,两道切痕能连成一线。李复明白这是胡涛最后握刀刻左手的时候,留下的。
一个横,胡涛想说什么?
那日,李复和张芳在胡涛的灵前对坐了一夜,无言,黑夜里,四处寂静,只有张芳一人的低泣声。
这仇,李复记下了。
关于葛正明一案的奏折历时半个月最终送呈到了李世民面前。
隋朝时期是我国古典律法集大成时期,隋文帝杨坚在北周从政多年,目睹了严刑峻法的坏处,所以他代周之后,以轻代重,制定了比较开明的《开皇律》。隋炀帝杨广继位之后,为了笼络人心,进一步减轻处罚,重新修订了《开皇律》。唐朝借鉴并吸收了《开皇律》,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,死刑复核制便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。
三个月前,相州有个叫李好德的人,平日里疯疯癫癫,经常口出狂言,扰乱民心,在相州一带有些影响。
李世民听闻之后,大怒,下令严惩。李好德有个好友名叫张蕴古,是大理寺丞,他上书李世民说李好德本就有疯癫病,口不由己,按照唐律不该治罪。于是,李世民同意从宽处理。
结果,张蕴古私下将李世民的意思告诉了李好德,二人都很开心,就在狱中玩起了叶子戏。有人将此事告知了李世民,李世民盛怒之下将二人斩杀了。
事后,李世民很后悔,认为张蕴古虽然有罪,但罪不至死,便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死刑复核制度。
葛正明一案在当时实属大案,先后经过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、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的审核,最终还要得到圣人李世民的御批。
李世民看完卷宗之后,愤怒之余更多的是吃惊,大唐立国十几年了,尤其是李世民上台一直重视伦理教化,隋末各路反王的遗臣旧部都已恩赦,为何这个朱蓬(葛正明)不思悔改,犯下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。
赵国公长孙无忌进言:“富春县自古就是江南富庶之地,隋末各路反王多次争夺,先后被陈棱、李子通、杜伏威、辅公祏等人占据,民心不齐,这才让朱蓬等歹人有机可乘。”
“派人暗中查一查这个朱蓬如何做上了县尉?”
“嗯,好”
“这个胡义成原来在哪里为官?”
“胡义成是晋中人士,去富春县之前在伊阳县(隶属洛阳)任县丞,政绩斐然,西泰山悍匪来雄就是在他的招抚之下,归顺朝廷的。一个多月前富春县令死于任上,当时下边来报说是强人所为,吏部调他去了富春县做了县令,为的是抵御强人,没想到……呵呵,他竟能做出这等铁腕之事。”
“县令不经请示就敢私自捉拿县尉?恐怕此事不是这么简单。富春县县尉一职,吏部可有中意人选?”
“回禀圣上,吏部推荐人选是刘仁轨”
“刘仁轨?”李世民不自主的笑了,“就是杖杀折冲都尉鲁宁的那个陈仓县尉刘仁轨?”
“正是他,不过现在已被圣上提成咸阳县丞了,圣上不会忘了吧”
“我记得,此人刚正不阿,对大唐忠心耿耿,只是把他调任县尉,这不委屈了吗?”
“不委屈,微臣是这么想的,圣上给他一道手谕,让他暗中去调查葛正明一案的细节,倘若胡义成没有问题,二人均记一功,倘若胡义成有异心,刘仁轨可凭手谕调动刺史兵马抓捕胡义成。”
“爱卿之言甚合朕心,选刘仁轨进宫吧,我亲自托福他。至于那个胡义成,就功过相抵不予表彰吧”
“是”
一骑快马出了长安,两日后,李复接到葛正明一案的御批以及吏部下发的新县尉任命的文书。
朱二、葛勇等七名参与直接行凶杀人的,判绞死,四人流放岭南,两人流放安州,一人判两年牢狱之苦。
得知新县尉要来,李复将属下调查的胡义成的经历仔细研读了一下,袁守邦送来了整理的刘仁轨的一些经历,李复也仔细了解了一下,以免漏出破绽。
这刘仁轨是东汉章帝刘炟的后人,自幼家境贫寒,但是非常爱好读书。后来经历隋末战乱,起义大军整日互相攻伐,他无法再专心读书,为了果腹,只能去田间劳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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