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五十九章 老公养成记(六千大章)-《我的老婆是女首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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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然,就算是给大城市人这样的机会,他们也不会坐在门槛上和人拉家常。

    小资情调早早就出现了,当然,这其实并不单单是一般人口中虽说的逼格显示,只是一种生活态度。

    就跟农场比上班赚钱,他也不愿意待在乡下农场。

    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机会,自然也有拒绝的机会。

    一个月工资够养家,时不时和三五个朋友出来喝点东西,这种日子也挺好的。

    驻场是一位三十岁的男人,也是筱筱酒馆的老板,打扮的很普通,剃着光头,身材有点胖胖的,看着也不是那么帅气,但却有一副好嗓音,一首海阔天空当真唱出了几分韵味。

    他那表情,大抵以前也是有过故事的人。

    都是老顾客了,当然也是有新人过来,毕竟现在的凉城已经是旅游城市了,每年过来玩的人不少。

    虽说不上纸迷金醉,但对于来小酒馆喝酒的外地游客,尤其是那些年轻男女来说,异地发生点什么感情倒也不是不能接受。

    玩完了第二天各走各的路,在彼此心中留下一个浅浅的印记,这或许就是一部分都市男女的心态。

    就像左下角那个二十岁左右,双手托腮,含情脉脉盯着老板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她在想什么谁也不知道,当然,也没人注意,毕竟这小酒馆里面的灯光本来就不明亮,而且……

    小角落更暗的地方,那边可坐了好几个身材傲人,气质极佳的女人,她们,才是焦点。

    “啧啧,我老婆对于我而言,属于一种无可替代的心灵寄托!”

    杨飞飞说了句,随即做了干呕的动作,动作很夸张,也很符合她的性格。

    杨飞飞这几年一直在国外,但对于国内的局势到很清楚,当然,她关注人的动向更清楚。

    陈安歌,白莲花!

    时间过得很快,但又好像过得很慢,可不论如何,这一对儿依旧和以前一样。

    倒是杨飞飞……今年三十三了。

    时间,在和她开玩笑,也在无情的剥夺她身上的活力细胞。

    《海阔天空》,还有一首《情非得已》。

    这两首歌最近这一个月可火了。

    但是原唱并没有出歌,只是由北平电影学院的学生在现场录了下来上传到了网上。

    点击量很恐怖,而之后翻唱越来越多了,不过大都是普通网友翻唱,至于职业歌手在舞台上翻唱那绝对是不可能的,毕竟这两首都没出,版权全在陈安歌手中,那些职业歌手真要敢在舞台上翻唱,那就是侵权了。

    当然,火了之后自然有不少人要版权,不过陈安歌这边一直没有回复。

    不过那些职业歌手长不了,这些业余还有网友却玩的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毕竟所谓的版权,对于他们而言并不是那么敏感,而且陈安歌也在网上说了,普通人随便唱。

    “来来,杨姐喝一杯,你可好久没回来了,我都想死你了!”

    王伶音端起酒杯,她以前是杨飞飞的助手,被陈安歌一首捧起来了,但当初杨飞飞待她很好,虽说现在甚至比杨飞飞名气大,但关系倒是越来越深。

    “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!”

    白莲花问了句。

    “不走了,老得走不动了!”

    杨飞飞摇摇头,又四下看了看,随即看向那个一直在喝酒的陈安歌,笑道:“陈安歌,我们第一次就是在这个地方见面的吧!”

    陈安歌一脸迷茫,显然是记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杨飞飞见状脸都黑了:“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!”

    “这以前叫枫林晚,不过这些年凉城发展迅速,以前的枫林晚变了模样,成为现在的筱筱酒馆,老板娘依旧是老板娘,只是多了一个老板!”

    白莲花记得很清楚,对陈安歌说了声。

    陈安歌有点印象了,好像是那次白莲花带着他过来的,当时就是在这里见到了杨飞飞,还写了一首《难念的经》,也是在这里第一次听到那位江北曲圣江山老爷子。

    时间过得真快啊!

    陈安歌端起酒杯:“我的错!”

    仰头喝了,也不知道江花那个小姑娘现在怎么样了,人忙了,倒是忘记江山老爷子还让他多多照看花花呢!

    “嘁!”

    杨飞飞撇撇嘴。

    那边熟悉的老板娘出来帮大家拿酒了。

    同时老板也换歌了。

    《情非得已》。

    唱得不错,老板娘穿梭在小酒馆里面,背影有点忙碌。

    “杨姐!”

    筱筱过来的时候,有点小心翼翼的,其他人不知道杨飞飞这一伙人是干什么的,但是筱筱大概知道一些。

    当然,她也只是认识杨飞飞罢了。

    以前杨飞飞就是枫林晚的老顾客,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单身老板娘呢。

    “被人骗到手了啊!”

    杨飞飞饶有兴致的看着筱筱。

    筱筱虽然已经二十七八了,终究是被杨飞飞一语道的有点脸红,不过也幸亏灯光暗看不太清楚。

    “年龄到了,而且也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了,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杨飞飞很不满,甚至有点生气,瞄了眼那个正在唱歌的男人。

    “他长得也不帅啊!而且还有点胖!”

    筱筱用手撩起自己鬓角的秀发,回头看向正在唱歌的老公,笑了笑:“结婚的男人,要那么帅干什么,他疼我,我喜欢他就够了!”

    “呵,酸臭味儿!”

    杨飞飞似乎有点心情不好,仰头又喝了杯酒。

    筱筱又道:“帅男人靠不住,结婚还得找会过日子的,而且男人胖点好,全是骨头,摸着渗人!”

    杨飞飞定定的看着筱筱,随即努了努嘴:“这首《情非得已》的原唱帅不帅!”

    白莲花抬头看了眼杨飞飞。

    筱筱点了点头:“帅啊,很帅气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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