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9章出售版权-《洪荒人祖,开局加入聊天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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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,坐等着次月收到稿费,完工。
小版权里,还有简体出版版权、繁体出版版权,这些版权也需要作者签字。
只不过,现在这年头,实体行业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。
很少有出版社愿意花钱购买网络小说的出版权。
对于这一点,蒲杰也不抱什么希望。
言归正传,一般而言,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,只有大版权。
大版权,主要是游戏改编权、动漫改编权、影视改编权。
游戏改编,顾名思义,便是将小说改编成游戏,其中又分为端游、手游、页游等等。
这些版权费,最少是上百万起步,甚至是上千万。
而影视改编,顾名思义,便是改编成电视剧、电影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等等。
这些都是版权中大头的大头,动辄千万起步,甚至是三五千万。
这种大版权,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。
以前,签订这些版权转让合同,需要作者亲自跑一趟启点公司的所在地沪海才行。
只不过,现在科技发达,无需作者跑一趟,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协议也是一样的。
电子协议与实体合同一样,都具有法律效应,受版权法保护。
所以,值得蒲杰签字的版权,肯定是大版权。
只是不知道,这一次对方想要的到底是游戏还是影视方面的版权。
“《朕》属于历史分类,按理来说,这种小说改编成游戏的价值不大!”
“也不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!”
“那么,极有可能是动漫、网剧,或者是网络大电影了!”
盘算了一下,蒲杰大致猜到了一些。
历史分类的小说,不是说不能改编成游戏。
只不过,相对于那些爆火的仙侠、玄幻类小说,历史类小说的局限性更大。
所以,很少有这一类的小说卖出游戏改编权的。
那么,排除了游戏改编之外,就只剩下动漫、电视剧、电影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。
而《朕》属于是穿越者搅乱真实历史类的小说,怎么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呢。
不说****不会通过,就说那些影视公司,他们可没这么蠢。
公然篡改历史,是不被允许的。
这样的电视剧,有教坏未成年的嫌疑。
所以,对于改编成电视剧,蒲杰也不抱希望。
也就只有动漫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值得期待一下了。
“算了,不想这个了,还是想想新书的事吧!”
琢磨了一会儿,蒲杰没有琢磨出什么名堂,转而开始考虑新书的事。
有了编辑的这个信息,坚定了他留在启点的信心。
能卖出版权,说明他的版权具有很大的开发价值。
既然如此,如果去往外站,就有些得不偿失了。
“上本历史写的是明末的故事,没想到收官时获得了三万均订的好成绩,大大出乎我所料!”
“任务要求新书的完结字数不得少于300万字,完本时五千均订!”
“有着上一本书打下的基础,只要不是写得太烂,五千均订倒是不难!”
虽然,网文界不乏有上一本书爆火,开新书扑到姥姥家的先例。
但蒲杰却是极有自信,新书的成绩哪怕是再不行,五千订不过小意思罢了。
这一切,都是因为自他迈入超凡之后,整个人的思维能力、身体素质都得到了大大提升。
更不用说,第二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,获得了《信仰成神》之法,凝聚神力,又进一步增强了实力。
现在的他,码起字来,时速进一步提升,最少可以达到四千字。
不仅如此,思维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。
对于剧情把控、角色塑造、期待感营造、剧情的节奏、拉读者情绪、情节铺垫等等方面,也提升了许多。
通俗一点来讲,仿佛同样的一段文字,如果是普通作者来写,或许会写得干干巴巴、毫无营养,令读者只是看了之后,转眼就忘。
而如果是大神们来写,那写得曲折起伏、淋漓尽致、一气呵成、行云流水、朴实无华、妙笔生花。
读者看了之后,三日不忘,仍有余音绕梁。
甚至产生一种期待感,期待着后续的故事。
这样的能力,就是通常所说的文笔。
举凡大神作者,必有其过人之处。
有些大神擅长剧情的节奏,如红毛怪。
有些大神擅长布局,令人爱不释手。
还有些大神的文笔虽然看起来很白,但读起来却很舒服,令人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。
而如今,蒲杰的各项能力都得到了质的提升,虽然比不上那些有名的大神。
但他没有短板,各项能力都很平均。
各项加起来,哪怕是不如大神们,也不遑多让了。
所以,上一本《朕》的成绩才会如此火爆,甚至一举冲到了三万均订的高峰。
如今,各项能力比之前又有了一些提升。
所以,蒲杰很有信心,新书的成绩不会比上一本差。
“那么,新书该写哪个分类呢?”
打开启点中文的官方网站,看着十五个分类,蒲杰陷入了选择困难症。
“叮铃铃...”
这时,手机铃声响起,蒲杰回过神来,掏出来一看,一个来自沪海的座机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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