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 电台和电视台-《爱情公寓生活日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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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林胥前几天跟你们电台总算是谈好了寻妖有声版的授权事宜,你们电台支付的钱应该也快到我账户上了。金额呢,不是很大,我刚刚来酒吧的路上琢磨出一个散财的法子,所以想托你帮我在电台活动活动。”程明秋同样坐直了身体。

    林胥因为水军事件跟程明秋打包票说自己能解决,结果什么忙都没帮到,有些没脸见他。

    但是他没忘记自己答应程明秋的另一件事,版权!为寻妖有声版权费用的事情,林胥跟魔都电台磨得嘴皮子都快破了,总算是谈好了合约。

    不过,这还是程明秋拿出了30万存稿的前提下,不然双方还得往下磨。

    魔都电台没有傻子,他们在没见到寻妖的后续质量之前,怎么敢轻易确定版权费,谁家的钱也不是大水冲来的啊。

    言归正传,曾小贤听着有些迷糊,“散财?我们电台?”

    “嗯!”程明秋端起酒灌了一口,这才继续说道:“久伴西饼屋不是国庆节开始为期三天的试营业吗,我打算那几天上你们电台做做广告,刚好就拿你们电台支付给我的那笔钱当广告费了。不过,还得你帮我活动活动,毕竟我对这些不太熟。”

    广播电台的影响力一直在遭受着新媒体的冲击,日渐衰弱。

    直到如今的2009年底,虽说辉煌不再,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仍旧占据着一份说大不大的广告市场份额。

    有数据显示,这一年,魔都的车载听众占所有广播听众的42%之多,这是程明秋所在意的潜在客户群体,也是程明秋打算上电台做广告的原因。

    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,要知道,魔都卫视上随便一个15秒的电视广告都得20万起步,投放时间还不定,虽说效果好是好,可为了一个蛋糕店花这么多钱也不值当。

    广播电台的广告就比较容易了,几千块钱可以做好久的宣传,毕竟只需要一句广告词,不必同电视广告一般需要单独制作,省下一堆麻烦。

    扯回正题,曾小贤听完程明秋的想法之后,眼睛一亮,这是给自己授权去电台谈广告?

    难不成我摇身一变就可以去广宣部抖威风了?啊呸,不是抖威风,我要成为他们的上帝了?

    “透露一下,你准备多少钱?”曾小贤又露出了他那猥琐的笑容,似乎有些得意过了头。

    程明秋可不会让他称心,故意调笑道:“呃…两千五!”

    “两千五?!那岂不是十个二百五?我还以为你要把手里的版权费都拿出来呢!”曾小贤脸色一苦,清楚的感觉到脑海里咔嚓响了一声,刚刚做的美梦瞬间就破碎了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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