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61,程文瑾的好奇-《重生之俗人一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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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与王勃面对面交流的过程中,程文瑾还注意到一个惊人的发现,那就是眼前的这个小家伙,对自己的整饬,身上的穿着打扮,也难得的整洁清爽,至少对一个男孩子来说,那是少有的爱干净了。
程文瑾接触过不少的男孩,但哪怕一些出生于有钱有权人家的男孩,也没有几个会过多注意自己形象的。比如,不少富裕家庭的男孩子,身上的衣着一看就价格不菲,在四方这个县城都不一定买得到,但是观察一下对方的头发,却是这里翘起一卷,那里皱出一团。一双手伸出来,指甲不是长的长,就是短的短,根本没认真修剪过。再就是一副脸都没洗干净的样子。对有一定洁癖的程文瑾来说,这种不爱干净的男孩,她是不太喜欢的。哪怕对方再有钱或再有权,在她看来,也是缺乏教养的表现。
可是王勃,通过近距离的观察,程文瑾发现对方的头发,干净,整齐,不论是耳发还是后脑勺后面的头发,都打理得整整齐齐,规规矩矩,看不见一丝乱毛。衣着,同样是整洁而干净,搭配也合理。对方今天外面穿的是一件深色夹克,里面套一件蓝色圆领毛衣,三角形的白色衬衣领子从圆领毛衣的领口探了出来。程文瑾特意瞟了一眼对方的领口,发现雪白的领口干干净净,既没有一点褶皱,也没有很多穿白衬衣的男士常常能够看见的发黄的污痕。程文瑾又不经意的低头瞧了眼小家伙的裤子和鞋袜。裤子是一条褐色的西裤。鞋子则是一双头部略尖,上面带有鞋带的黑色有带皮鞋。皮鞋锃亮,说一尘不染也不无不可。从脚踝处,能够发现一双深色的棉袜,和黑色的皮鞋看起来相得益彰。
衣服鞋袜,因为看不见商标,程文瑾也不知道王勃身上的这些具体价值几何。但是凭她多年来给丈夫采买行头的经验,她觉得王勃身上从头到脚的这套,应该不是什么大牌子,但也不会是什么地摊货。
但这不是问题的重点。
问题的重点在于不论从颜色的选择。款式的搭配,还是领口,鞋面这些细节上,她能看出对方是一个比较在乎自己形象的男孩儿。
男人看女人经常爱以貌取人。对程文瑾而言,她也会“以貌取人”,不过此“貌”非彼“貌”。她看重的貌,更在于对方对自己衣着的搭配,整洁度。对自己头发、指甲的打理和修剪,这些一般人不太会注重和在意的方面。
而恰恰是这些不为人注意的细节,却能够很好的反应一个人的家教和个人审美方面的修养。
就在她观察对方穿着打扮的间隙,她也注意到了对方的一双手,十指修长,不论手背和手心,都干干净净,看不到一丝疤痕。手上的指甲也用指甲剪剪得整整齐齐,指甲缝里看不到一点泥垢。
总之,一双干净而漂亮的手。一双适合弹钢琴的手,一双比对方那张不甚突出的脸漂亮多了的手!
程文瑾不仅好奇,王勃的父母她也是见过的,一看就是那种老实巴交,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刚刚进城不久的农民。
如此说来,王勃也就是一个地地道道农民的儿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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