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百零三章 河工的猫腻-《大明文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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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行贵现在几乎是在走投无路下,来投奔林延潮,只是为了寻求一个机会,请林延潮帮他指点一条出路。

    当下陈行贵仰天感慨道:“我走投无路之时,宗海还能不惜担当挪用官银的罪责来帮我。”

    “但挪用官银有违朝廷纲纪,我陈行贵虽是没出息,但也不会行此连累宗海。并非我迂腐,而是不能损宗海之清望,而来帮我这个忙。”

    眼见陈行贵拒绝,林延潮笑了笑道:“挪用仓粮方是大罪,至于官银尚不至于,再说此事并非我临时起意,而是早有打算,就算你今天不来投奔我,我也会找他人来办。”

    挪用仓粮都是古代官吏创收的办法,就是乘着大灾之年,粮价居高时,将库里的仓粮偷偷拿出去卖了,待粮价低了时候,再买回来。

    一高一低赚个利差。

    挪用仓粮,若被察仓的御史察到了,那就是重罪。

    至于挪用官银,这在清朝那是大罪,但在明朝却不是。

    为什么?

    因为在张居正一条鞭法前,官府征税主要收上来的粮食,丝纱等实物,官府来宝钞来兑付。至于白银却是很少。

    比如林延潮刚到北京时,部分官俸朝廷还是以宝钞形式支付。

    白银一直不是大明的主要流通手段,所以挪用官银问罪倒无先例。因此朝廷唯有挪用仓粮这一条,才是大罪。

    为什么挪用仓粮是大罪?倒不是擅自挪用,而是因为一旦遇到真正灾年,若是仓粮被挪用,而至仓粮不足,甚至无粮赈灾,这是会激起民变的。

    所以朝廷才不许挪用仓粮。

    虽说明朝对挪用官银管制很松,但官银是不能在民间上流通。因为但凡官银上都有印戳,如果官吏贪污官银,拿着官银私下去老百姓那买东西,老百姓是绝对不敢收的。

    所以官银用于下发地方时,地方衙门都要重新再铸一次,抹去印记。

    而现在林延潮的管河同知署,正好有将官银重铸的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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