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百零一章 但行好事,莫问前程-《大明文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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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这算贪污吗?算,这是林延潮官俸之外的收入。
但这真的能算贪污吗?、明朝官员官俸之微薄,众人皆知,若林延潮真靠官俸,只能勉强一家吃喝,至于师爷,随从,以及官场打点根本无从说起。
故而官员们都默认耗羡银收入,在明朝为官,恐怕没有几个人是不收耗羡银。
甚至耗羡银这一潜规则,到了清朝,朝廷还将他合法化了。
这就是著名的火耗归公及养廉银制度。就是朝廷将耗羡银,视同为正税,定一标准,不许官员滥征。然后将这征来的耗羡银一部分作为官员养廉银发放,剩下一部分称为羡余,缴入藩库。
林延潮之所以犹豫,不是收不收这两锭银子,而是在想苏严背后的用意。
林延潮道:“这耗羡银不是由户房分发吗?怎么劳府台亲自送,此下官实不敢当。”
苏严见林延潮看破了他此举之后用意,笑了笑道:“林司马可知分管河工之事,藩司那已是有决定了。”
林延潮心道苏严果真在藩司那有人,藩司公文还未下移,他就提前知道了。
苏严道:“藩司言归德同知管河工乃是循例,非寻常不可更易。”
林延潮心知苏严是一定要将自己挤至管河同知的位上,免得以后他在府衙管事,林延潮在旁反对。
林延潮问道:“那本丞设厅之请呢?”
苏严面无表情地道:“藩司让本府自行裁定。”
林延潮闻言心底一笑,布政司这么说,就是默许了。当然此事却令苏严却很不高兴。
但见苏严道:“分厅视事,如此就是两个衙门了,正所谓天无二日,民无二主,本府以为此举不妥。”
林延潮心道,苏严好大的口气,这一府知府,竟给你当出皇帝的赶脚来。
“若是林司马不分厅视事,那么这府衙内永远都有司马办事之地,这耗羡银本府可作主,给司马增至一年两千两。若林司马坚持己见,那就是要另起炉灶,本府虽不赞成,但也唯有祝司马但行好事,莫问前程。”苏严皮里阳秋地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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