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百九十一章 围攻府城-《大明文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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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延潮向知府推辞,府衙里同僚自是明白原因。
谁都知道经昨日赦免灾民之事,大老爷与二老爷间失和。
眼下大老爷开始找由头来整治二老爷了。
至于二府老爷推托,当然是看出事情不妙,不愿担这苦差事。
但苏严说出口了,哪里会让林延潮拒绝。他捏须道:“司马在京师为官久了,不知地方庶务,一府佐贰官有同知,通判,推官。”
“推官主理刑名,上承主刑名的提刑按察司。”
“本府三位通判中,粮捕通判,分管粮米盐捕,上承督粮道,盐运司。”
“商虞通判,分管农桑钱谷,开矿榷税,仪考通判,分管典礼仪式,官员考授,上承分守道,分巡道。”
“至于原先本府的同知,分理河工,上承河道衙门。”
林延潮知苏严所指,一府学政有提学道管辖,府里治下卫所有兵备道管辖。这些官员即受河道衙门,藩司,臬司管辖,也受知府地方官员管辖。
之所以设立如此繁杂,是因为明朝官场上有一个的规矩。
就是在正式场合中,上下级官员不相接。
比方布政使,按察使不见各府知府,各府知府不见各县知县。
这个规矩有点奇葩。
在明朝布政使对知府发号施令,不是如今天这样,把知府召来布政司衙门,大家坐在一起开个会,传达一下朝廷的最新指示,或者是知府亲自跑到县衙里督办知县。
这在正式场合中,是不允许的。
上司发号施令,都通过公文下行。若觉得事情重大,公文里说不清楚,则是派佐贰官下地方催办。
苏严用他对官场规矩的熟稔,当下在众府衙官员面前,说了一通林延潮不得拒绝的理由。
苏严说完,周通判笑着道:“主管河务就要与河道衙门往来啊,我记得前年河道衙门给张同知送了一箱燕窝,去年知张同知喜欢赏花,河道衙门运来牡丹,剑兰,虽说这花不值几个钱,却是从洛阳运来,礼轻情意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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