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百八十二章 外放(补更)-《大明文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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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明朝地方府县里。
知县为正七品,这就是相当于一县之长,最大的官员了,这也是大明地方最基础的官员。
林延潮六品翰林屈就七品知县,就是降职,若不出意外,林延潮就要被贬至此当县令,此事拜托申时行可以轻而易举办到。
县令虽小,但是一把手,正印官,一县事无巨细大小,都归林延潮管,官虽小,却是一个施展抱负的地方。
但就是局限太小,河工这么大的事,问一名知县,犹如管中窥豹。
所以至少要去府里任官,府里有推官,通判,同知。
推官正七品,主管刑名,御史被杀也是一桩案子,若天子派林延潮去查案,那么可以让他去任推官,推官却不管河工,如何充当内应。
那么就是就是通判了。
通判又称知事通判,可监察知府长官,又负责府内一如水利,刑名等具体事务。
具体职务就类似于现在分管副市长。
若天子有意让自己查河工之事,可以下旨让自己兼管水利,如此必能查出一二端倪来。
可是通判不足地方,就是目标太明显,林延潮身处那位子,一看就知道是天子派来查案的,如此林延潮搞不好就成为第二个吕大人了。
这实在是当风险啊。
林延潮静待着天子玉音,自己怎么想的都不算,天子才是一言九鼎。
这时天子缓缓地开口道:“朕决定让你去归德府任同知如何?”
同知?那可是正五品啊!
对于一府长官,一把手知府大人而言,他的完整官名是权知府事。
而同知,乃佐贰官,全名同知府事,官位正五品。
同知,通判同为一府佐贰官,那么具体有什么不同吗?
首先是官位比通判高,一个正五品,一个正六品。
其二就是职责上,同知若没有单独设厅,那么手上分管权力没有通判大,无法插手具体事务。但是同知能同知府事,大意就是府里大小之事,同知都有权知道。
知府要向朝廷,或上司上奏某事,是必须要先知会同知,同知要在呈文上联署的。
从这点上看同知类似于常委,所以类似于现在官场上的常委副市长。
除外之外,同知还有一个权利,就是知府不在时,比如赴京述职,生病不能理事,同知有权替知府,管理整个府衙。
听了天子的一句话,林延潮瞬间就想了这么多。
“林延潮,你在想什么?”天子问道。
林延潮立即回过神来,袁成望从正五品贬至正七品,林延潮却为正五品,虽说不能在翰林院任职,但官位上却升了两级作为补偿。
这也并非出乎意料,原先林延潮以退为进,就是让皇帝出面挽留自己。若是皇帝挽留自己绝不会让自己任推官和知县,那么至少是一个六品通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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