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百六十三章 天下归心-《大明文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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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子在太后面前这一番肺腑之言,令太后不由失语,似被天子说服了。

    但这时在太后身旁的高公公却慌了,连忙道:“陛下与三位辅臣,有句话老奴不得不讲。”

    “昔日桃应问孟子,舜为天子,瞽瞍杀人如何?孟子说,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。窃负而逃,遵海滨而处。太后终于是陛下的生母,潞王是天子之亲弟,我大明乃以孝悌治天下,人伦大于法理,子岂能斥母之过?如此不可为天下表率?”

    高公公说的意思,太后,潞王,虽然有过错,但儒家传统是亲亲相隐,子隐父,父隐子。

    以往有人问孟子,舜为天子,他爹杀人怎么办?孟子就说,舜要弃天下如敝,背着他父亲跑到国家管不到的地方。

    若要依大臣所请,将潞王大婚之费减去三分之二,不等于是太后与潞王承认自己错吗?哪里有儿子逼着母亲和弟弟承认错误的道理?这一番话,在法家眼底简直大逆不道,但在古人眼底就是政治正确。儒家就是伦理是大于法治!

    但是张四维,申时行却对此嗤之以鼻。他们身为读书人,科举的题目来来去去考得就是这些。

    经历过无数科场考试的读书人对孔孟之道都有一套有利于考试答案,或者是有利于自己的辩解。

    高公公以为儒家的大义,能难住申时行,张四维,但这对他们而言,真是小儿科。

    张四维想也不想地道:“徐元庆手刃父仇,柳宗元曾道,若徐元庆之父若真枉法,乃其死于法,而非死于吏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”

    “故而可照古人先例为之,削潞王大婚之用,乃是太后体恤百官,百姓,此乃美名,何曾有过。”

    武则天当朝时,徐元庆之父为官员所杀,后徐元庆杀此官,手刃父仇后,向官府自首。

    当时为亲报仇,乃儒家之义,官员们一致认为要放徐元庆,赦他无罪。但最后武则天的做法,是杀了徐元庆,再对于他的孝道进行表彰。

    此事传到后来柳宗元耳里,说这不对,徐元庆其父若是枉法而被杀,那不是死于官员手中,而是死在国法手中。徐元庆杀官乃藐视国法,当然该杀,而且也不能表彰。

    下面同理可证,不是天子要向天下告之太后,潞王过错,而是百官向太后请求减免潞王大婚之用,太后体恤万民故而答应了。

    张四维说完,高公公终于明白了,什么是关公面前耍大刀。

    自己一个太监和张四维这样翰林出身,经史烂熟胸中的首辅辩礼,那简直是不自量力。

    高公公自知说不过张四维,对太后梗咽道:“太后,老奴无能。”

    李太后双目一闭,陡然头一晕,侧栽在坐榻上,凤钗步摇一阵乱颤。

    “太后,太后。”高公公等服侍太监一并哭劝。

    天子见此不由失色,但张四维,申时行都极力示意天子不可轻举妄动。

    李太后摆了摆手示意无事,然后道:“三位辅臣先退下,哀家有几句话与陛下说。”

    张四维,申时行对望一眼,当下依诺退下。

    天子跪在殿中,这时听得垂帘后李太后道:“翊钧,到娘身边来。”

    翊钧是天子名字,满天下读书人,写到这两个字时都要缺笔避讳。普天之下唯有一人可以叫他名字。

    高公公等太监将垂珠帘掀起,天子提起龙袍,来至太后身旁,满心忐忑。

    但见太后看着天子,熟视良久,终于叹道:“翊钧终于长大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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