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百零一章 船户案-《大明文魁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余知县向林延潮问道:“状元公,是否可以开审了?“

    林延潮点点头。

    随即刑名师爷将一书稿,递给了余知县。

    余知县念道:“自丙子年,粤东商人在本县失踪起,六年内,本县一共有十七起商贾失踪案,合州则有三十一起,失踪之人名字在案的合一百二十五名,千里无主的更不知凡几。”

    “本县闻之之后,食不下咽,夜不能寐,明察暗访,费数年之功不得,遍访僚属,迄少方略,幸有詹事府中允,今科状元过境指点迷津,方得寻得此案头绪。”

    听了余知县的话,下面的百姓声音一下大了,都在交头接耳。

    天下之人都知道大明出了一个三元及第的状元郎,不仅仅是福州本府,就算是合省上下也是颜面有光,谈及林延潮帮助断案,本省百姓听了也不论他断案本事如何,就是打心底地信服。

    就是名望的作用,当然若是冤情得以水落石出,林延潮自是名望更盛,若是失利,那么就会名声受损。

    百姓们议论的声音大了,知县不得不又拍惊堂木,将议论声压下之后开始审问。

    既是堂审,就是摆事实讲道理。知县也不能强行将有罪之人定罪,否则就是故入人罪。

    捕快将从各船上搜得绳索,蒙汗药,闷香,扑刀之物一一呈上,下面捕快们又将船夫抄家里搜出,商贾日用的衣服鞋帽,贴身,票据之物一一呈上列为证供。

    这些东西都并非船户都能有的,百姓们闻之各个愤怒,连之前喊冤的家人,也无法辩解。

    见证据确着,这些海客船户也是招供,他们平日以渡海为名,赚客登舟,以蒙汗药,闷香弄翻乘客之后,再将人剖腹纳石,将尸抛海,此冤极惨。

    数年来这些人不知犯下多少人命之案。

    在场之人有不少都是商贾家人,为寻家人踪迹,来此逗留数年,却渺无音信。

    之前因未找到尸首尚存一线希望,但眼下待听得真相后,堂下之人都是垂首大哭,哭声震天,几个一家之人彼此抱头痛哭,母亲哭儿子,妻子哭丈夫,儿子哭父亲,数人都是当场哭得晕厥过去。

    见这一幕,人人不由都生恻隐,案情虽大白天下,但这些人已是不能复生了。
    第(2/3)页